暴力重犯不得擔保家人, 免重演殺嫂漢贊助新婚妻來加

[星岛日报] 聯邦移民部近日實施新修訂的《移民暨難民保護法規》(Immigration and Refugee Protection Regulations),擴大親屬定義名單,禁止犯下最高刑期最少10年監禁且遭定罪的暴力重犯,申請家人來加國團聚,目的是減少發生家暴事件。移民部長康尼接受訪問時,更引用殺嫂漢竟成功擔保新婚妻案件,以說明修例的必要。

過去,如果擔保人曾經傷害配偶、子女或父母,又經法院定罪,涉案被告的擔保親屬移民申請將不獲批准。如今修訂後的法規,把擔保人傷害過的親屬名單進一步擴大,除了原包括的配偶、子女以外,也擴大至前任配偶、前任配偶兄姐,甚至前任男女朋友,一旦傷害罪成,他們在坐牢服刑結束後5年內,將喪失作為移民擔保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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