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移民“一刀切”官司的前前后后

最近在加拿大联邦法院上演的近千名技术移民申请人与移民部的“一刀切”官司,可谓精彩纷呈。该案件由移民律师莱希(Tim Leahy)代表约900名申请人向加拿大联邦法院申请颁令,要求移民部及时处理积压的申请。莱希在今年6月14日成功获得对案件主申请人梁东(音译,Dong Liang)的法庭令,令海内外移民社区颇受鼓舞。不过,随着“一刀切”法案的生效,案件中的大部分申请人却不能因此而避免申请不被处理的厄运。不过,多伦多律师李杰辉就认为,说这个申请是“一刀切”官司并不准确,公众对这个案子的前前后后也有不少误解。

所谓“一刀切”的政策原起于国会今年的预算案C-38,其内有多项改变政府部门拨款和运作的内容,包括移民部不再处理2008年2月27日前接收的技术移民申请。加拿大政府与今年年初就孕酿该法案,今年3月底提交国会进行一读,并于6月18日才正式三读通过。

然而梁东案并非直接挑战C-38议案或其中的“一刀切”的措施。该案实质运用加拿大行政法中一个时常会使用的工具,向法庭申请颁令(Mandamus),要求政府机构负责任地行使其职能。该案的主申请人梁东是比较特别的。他于2007年10月份提交申请,在2010年3月10日就收到移民局的信件,通知他获得81分,符合联邦技术移民的申请条件。接下来本应该就是体检和安检的程序了,不过移民部在此之后就似乎“冷冻”了梁东的申请,在此以后就再无任何动静。

像很多技术移民申请人一样,梁东的申请被冷藏是由于移民部的政策变化造成。2010年2月,当时的保守党少数政府就修改移民法,赋予移民部长因应加拿大需要而决定不同类别申请优先权的权力。当时移民部长康尼(Jason Kenney)很快就发出了部长指令(MI1),提高了技术移民申请的条件。在保守党成为了多数党后,现在基本上技术移民项目已经暂停。

最终,梁东选择了向法庭寻求公道。最终,联邦法院法官伦尼(Donald Rennie)也看不过去,认为移民部的没有与正当理由拖延这些申请,于是在6月14日的判决中颁令要求移民部在120天内审理完梁东的申请。但是,其他申请人就要逐个审核。

伦尼法官是依据申请人的情况是否达到法庭颁令(Mandamus)的要求来裁定申请,并没有讨论C-38的问题。即便如此,伦尼法官的判决很快令人想到,那些2008年2月27日前递交申请的人士,可能可以通过同样的方法来摆脱其申请被遗弃的厄运。由于法官称其判决对其他申请人具有“指导”(guided by)作用,因此,莱希律师于6月14日就提出动议,要求政府对如何“指导”做出解释。

但是,7月9日,移民部回复联邦法院,称因为C-38议案已经成为法律,其他原告的移民申请按法律要求已经被终止,移民部长无权违反法律去审理这些被终止的申请个案。基于此,2008年2月27日及之前的技术移民申请人,如果在2012年3月29日前收到移民部确认其符合技术移民申请资格的通知,将不受影响。梁东诉讼案中只有另外35人属于这类申请人。

下一步可以怎样做?可能唯一的方法就是挑战C-38的合法性了。李杰辉律师说,一刀切是一项恶法,对2008年2月27日前提出技术移民申请的人士非常不公平。政府收了他们的申请费,就是做出了要处理他们申请的承诺,现在却说变就变,李杰辉认为政府应给予这些申请人合理的或至少象征性的致歉或补偿。如是,集体诉讼将是一个选择。

但是,李杰辉同时指出,要推翻整个一刀切政策并不容易。C-38现在已是法律,当中更有一项明确列明法院对依据此法案被“一刀切”的申请作出的任何裁定将不适用。虽然康尼的做法极端,但是现行的法律似乎赋予了他这样的权力,难以说他越权。至于法案是否违宪,则是另外一个问题。如果法院判定法律违宪,可以宣布该法律无效,但是进行宪法挑战必须付出大量的时间和人力物力,可能不是一般申请人愿意见到的。

前面的路还很崎岖。或许下届大选时,大家可以审视保守党的做法,是否合乎你的期望和加拿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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