瞒税漏税与税务特赦

如果你从来没有报过税,或者保了税但没有真实反映自己的收入或应缴金额,你有可能会为此付出相当高昂的代价。如果税局一旦对你进行调查,可能会对你施以重罚,高额利息,甚至会提出刑事起诉而令你锒铛入狱。在税局职员找上门来之前,你应该考虑纠正情况,让事情处于自己掌管之中。而加拿大税务局(Canada Revenue Agency, 简称CRA)的“自愿披露项目”(Voluntary Disclosure Program),即通常被人称为的“税务特赦”,可能可以帮助你。

特赦程序本质上是一个公平的程序,目的是鼓励纳税人自行申报的自己的收入和支付应付税项,而免承担一旦税局查出来而引致的严重后果。税务特赦通常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

  • 未申报收入
  • 收入申报中提供错误或不准确信息
  • 离岸或非法的逃税行为
  • 虚报开支
  • 未如实申报和缴纳货劳税(HST, GST, PST)和雇员扣除款项(Payroll Deduction)
  • 向非税务居民购买资产而没扣报可能应付税。

如果纳税人自愿披露,加拿大税局有根据法律,对某些瞒税漏税的人士给予不追究的权力,包括不予罚款,不追交欠税利息,不提出刑事检控等。相关的法律条文包括:

  • 《所得税法》第220(3.1)条(Income Tax Act)
  • 《特别税收法》第88条  (Excise Tax Act)
  • 《航空旅客安保费法》第30、55条 (Air Travellers Security Charge Act)
  • 《软木材产品出口税费法》第37条(Softwood Lumber Products Export Charge Act, 2006)

应该指出,虽然国税局在理论上可以不对你的欠税追缴利息,但事实上纳税人还是会被要求缴纳利息。只有在纳税人遇到经济困难某些有其他特殊情况下,税局才有可能同意括免利息。

税务特赦的条件

虽然你随时可以自愿披露有关报税上的错漏,并非所有披露都会被接受而获得特赦。要获得特赦,最重要的一点是你必须在被税局调查之前做出披露,否则就为时已晚。另外,你应该根据以下一些准则来考虑是否提出披露:

  • 披露必须是自愿的,也就是说,你必须在税局调查前主动披露有关信息。
  • 披露必须完整准确。如果你只披露部分信息,或仍旧隐瞒其它一些重要信息,税局仍然可能对你施以罚金。另外,您必须在申请提出后90天内提供所有完整的信息。如果你不能做到这一点,考虑延迟提出申请,但是,这必须考虑到这样的拖延可能会导致你的披露为时已晚的风险。
  • 你披露涉及的情况是会导致税局对你进行处罚,否则,你只需要象往常一样向税局提供信息。
  • 你披露的事情必须发生在超过一年以前。不要试图用特赦方法来拖延你报税交税的时间并避免罚金。
  • 如果披露的内容可能引致严重的后果,你可以考虑使用匿名方式来看看是否披露。

匿名披露

如果要披露的内容涉及一些非常敏感的信息,例如非法离岸逃税、以及一些刑事行为等,特赦项目允许纳税人以匿名方式披露。在纳税人作出匿名披露的90天内,税局将不会对由此提供的线索采取调查行动,而纳税人可以利用这段时间来获得税局处理披露的初步意见。90天的时限,以纳税人提交自愿披露协议(VDP-1)或税局收到该协议的日期作准。

如果不同意税局有关特赦的决定

如果税局对你的特赦申请做出决定,你觉得有欠公允,你应该立即咨询律师,以帮助你申请在税局内部进行第二次审议。如果结果仍然不公,律师可以代你向联邦法院对税局的决定进行司法复核

最后建议,你应该尽可能选用专业律师为您处理有关特赦披露的事务。自愿披露看起来可能很简单,但用不好后果可能很严重。在加拿大,只有律师才能为你与律师之间的交谈内容保密。而会计或其他专业人士,则有可能被迫作证,透露不利于你的信息。自愿披露总有申请不被接纳,进而税局顺藤摸瓜对你进行调查的风险,你然不希望你聘请的专业人士会被迫协助税局对你进行调查甚至检控的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