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妇必须同住2年 否则丧永久居民

[51.ca 报道]

联邦移民部推出打击婚姻诈骗新措施,前来加拿大与配偶团聚的人士,在正式获得永久居民身份之前,必须与配偶保持关系两年或以上,否则永久居民身份就有可能被取消,最终他们可能被送出加拿大。

移民部长康尼今天上午举行记者会宣布此项决定,新的政策从即日起实施。这一举措将传递一个讯息,加拿大对虚假婚姻和移民欺诈持强硬态度。

康尼还说,这令加国政策和其他国家一致,如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这些国家都已对类似移民建立两年有条件永久居住的规定。

至于之前有人权专家担心联邦这一举措会伤害处于暴力关系的女子,康尼称此项措施也有例外,如果可以证明自己受到虐待或者配偶已经死亡,则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