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财产分割的法律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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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或离婚的人士难免要面对家庭财产的分割问题。在安大略省,离婚人士如何分割婚姻财产和住房分别在《家庭法》中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作出了专门规定,但是这两部分对于没有登记结婚的人或者同居伴侣的财产分割并不适用。

婚姻财产的分配原则

安省《家庭法》对于婚姻财产的分配原则是,对双方在婚姻期间积累的净资产进行平分。具体方法是,算出婚姻一方在分居日和结婚日的资产,其差值即为该配偶的家庭净资产(Net Family Property, 简称NFP)。如果双方的NFP不等,则进行平分,使配偶任何一方得到相当于两夫妻NFP总值的一半(Equalization Payment)。

为评估和分割家庭财产,《家庭法》对婚姻财产的定义非常广泛,包括房地产、退休金、退休储蓄金(RRSP)、车辆、船只、股票、应得的现金(例如政府的退税)、公司股份、股票期权(股票优先购买权)、收账权(例如特许权使用费)、工具、珠宝、电子设备、家具、收藏品、艺术品、以及在非营业机构中的任何利益等等。安省《家庭法》未有尽列财产的所有形式,婚姻一方所有的权益都可以定义为婚姻财产。婚姻财产没有地域之分,只要是你的财产,无论在世界什么地方,都要列出计算。很多客户经常问,我在中国的财产也要算进来吗?答案是肯定的。

不计入家庭净资产的财产项目

根据安省《家庭法》规定,有些财产项目不计入家庭净资产。这些项目包括人寿保险赔款、礼物(赠品)、继承的财产、以及人身伤害赔偿金等等。由上述项目滋生的财产价值也不计入家庭净资产。要将这部分资产除外,一个重要条件是这些资产必须没有和家庭共同资产混合。在分割婚姻财产的过程中,这些项目都需列明,在计算家庭净资产时再扣除。提出扣除主张的婚姻一方必须在分居日时列清哪些是不计算进家庭净财产的项目,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比如,如果甲方得到一笔父母的现金(可能是遗产或礼物),将该款项存到自己名下的帐户,并作股票投资,那么这些股票的价值和现金的余额都能从其家庭净资产中扣除。但是,如果甲方把这些现金存入夫妻两人的共同帐户中,或是夫妻双方的名义开帐户买股票,那么这些资产就要算入家庭净资产里,而不能再被扣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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