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法术语 (安大略省)

作者:Jeff Li; Jennifer Blackwood

翻译:袁梦雨

版权所有©:Jeff J. Li Professional Corporation 2019

探视权(Access):若子女只要与一位家长居住,另一家长通常会有探视权。传统意义上的探视权指非监护人家长行使育儿权利并与子女相处。近年来,探视权更倾向于子女拥有和非监护人家长相处、并由该家长看护的权利。加拿大法律原则是子女和两位家长都有尽可能多的联系。探视可以有一个固定的时间表。如果没有一个时间表,探视方仍然可以随时向监护方要求合理的探视时间,但应当提前通知监护方。某些情况下,探视方需要在有他人在场监督时探视子女。极少数情况下,家长可能丧失探视权。

宣誓书(Affidavit):法律宣誓文件,其中列出特定事实或信息。宣誓书可在法律程序中作为证据。宣誓签署一份含有不准确甚至错误信息的宣誓书,有可能对这一方的案件造成负面影响。

• 替代争议解决方式(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ADR):一种不同于传统法院诉讼的纠纷解决方式,包括仲裁和调解。

子女抚养费(Child Support):提供给一方家长或子女监护人、用于子女的财政支持或资金。在子女独立以前,所有的家长都有支持子女的义务。在加拿大,子女抚养费依据《子女抚养费指引》(Child Support Guidelines)而定。抚养费的种类包括:固定费用(Table Amount),特殊需要或额外支出,在《子女抚养费指引》一项有详细定义。

《子女抚养费指引》(Child Support Guidelines):由加拿大及各省制定的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的形式,如何计算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抚养费支付人的收入。

同居(Cohabitation):两人在没有登记结婚的情况下以类似于婚姻配偶的方式共同居住。

同居协议(Cohabitation Agreement):由普通法伴侣或同居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通常会对同居伴侣的财产和赡养义务作出界定,包括同居关系破裂后,对于财产的分配,或/以及抚养费和赡养费的权力义务。

• 抚养权(Custody):一般意义上的抚养权指对子女提供居所和进行抚养、监护。在家庭法中,抚养权指的是为子女做重大决定的权力,例如,关于子女教育,宗教信仰,医疗方面的决定。抚养权可只属一方,也可以共享。拥有单独抚养权的家长可以单独为子女作重大决定。拥有共同抚养权的两位家长则必须协商后共同为子女作重大决定。抚养权无关子女与哪一位家长居住,这个问题在“居所”的概念下讨论。

家庭协议(Domestic Contract):在安省,家庭协议包括婚姻协议,分居协议,同居协议,抚养关系协议,以及家庭仲裁协议。这些协议在 安省《家庭法》第四部分有具体定义。一份有效的家庭协议能够改变安省《家庭法》或其他法律赋予协议人的权利及义务。因此,家庭协议必须达到某些标准才会被认可,例如,协议必须为书面协议,协议双方必须在有见证人在场的时候签名。双方也应该在签名前各自咨询律师,获取独立法律意见。一份没有达到基本要求的家庭协议可能无法执行。

平分家庭净资产(Equalization of Net Family Property):安省《家庭法》第一部分赋予已婚人士在分居或某些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平分家庭净资产。无论由哪一方提出,配偶双方都必须各自计算自己的家庭净资产。家庭净资产较少的那一方有权获得两人净资产差额的一半(通常称为“平分款项”)。这一款项使得双方的家庭净资产等值。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某一方可以申请改变所能分配到的份额,不完全进行平分。

家庭责任办公室(Family Responsibility Office, ”FRO”):安省执行抚养费以及赡养费支付的政府部门。FRO有权从支付方的工资、退税、银行帐号等直接扣除需要支付的抚养费或赡养费,甚至可以抵押、变卖支付方的个人财产或物业。如果支付方拒不付款,FRO也有权暂时吊销支付方的个人驾照,通报至信用局,甚或取消他们的护照。法院可以向FRO递交抚养费/赡养费扣除判决书。如果家庭协议(如分居协议)中规定了抚养费/赡养费的细节,配偶中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将这份协议递交至法院,并在FRO处登记执行。

固定探视(Fixed Access):对小孩的探访根据一份时间表或计划进行。探视时间表或计划可以包含平时、所有节假日、长周末、生日、寒暑假、以及特别日子的探视计划,还可以包括其他条件,例如探视地点、哪一方应当负责接送子女等。

共同抚养权(Joint Custody):两位家长共同作出有关子女的重大决定。

婚姻协议(Marriage Contract):家庭协议的一种,由即将结婚或已婚的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协议内容通常包括婚姻期间,或是婚姻关系破裂后有关财产的安排、分割方法以及配偶赡养费的规定。婚姻协议的签订时间可以在婚前或婚内,但不可以在分居之后。

追溯(Retroactive):倒推,将起始时间置于某个过去的时间点。

• 分居协议(Separation Agreement):由分居的伴侣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内容可包含育儿计划,子女抚养费,配偶赡养费,以及财产分配。

• 单独抚养权(Sole Custody):一方家长为子女作重大决定的权利。单独抚养权并非绝对。即使一家长取得单独抚养权,也不能完全单独为子女作所有决定,例如另一方家长对孩子的探视。如果有抚养权的家长要带同子女搬家,或需要和子女在境外旅行,也需要获得另一方家长的同意或法庭的许可。有时家长双方或法庭也可以对单独抚养权作出限制,例如要求拥有单独抚养权的一方家长必须和另一方商讨后才能作出某些决定。

• 配偶赡养费(Spousal Support):提供给婚姻配偶或普通法伴侣的资金或经济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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